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王勤伯
随着欧洲各国足协、联赛和重要俱乐部相继发表反对欧超、支持欧足联的公报,皇马电视台在12月21日上午对“欧超获绿灯”的庆祝气氛迅速被冲淡。
即使在法律界,专业人士也不认为欧洲法院的判决意味着欧超成立在望。《队报》采访了埃马纽埃尔·迪朗律师,他是著名的DWF律师事务所的竞争法专家,他对欧洲法院的裁决进行了解读。
迪朗律师指出,外界很多评论说欧洲法院的裁决确定了欧超联赛的有效性,这是错误的理解,因为这桩官司本身并不涉及欧超的有效性,而是法院回答一位马德里法官提出的预设问题。欧洲法院在这桩案子中的任务,是澄清欧足联组织规则是否符合欧洲法,尤其是欧足联是否有合法权力阻止在其体系之外创建新比赛。
从裁决结果来说,迪朗认为裁决整体上对欧足联不利,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结论与总检察长的态度相悖。在欧洲法院的官司中,总检察长的态度大多数情况会得到法院的广泛支持。这份裁决的意思在于,它明确说明,竞争法完全适用于体育行业。
同时,裁决也没有忽略职业体育与普通市场领域的不同,需要一定程度的协调和各方之间的团结。因此,案子的内在问题是判断竞争法在体育特殊性背景下的适用范围和程度。总检察长在结论中并未否认竞争法的适用,但他强烈考虑了体育的特殊性,而法院则将天平倾向另一方面,认为体育特殊性不能为明显反竞争的做法辩护。
迪朗注意到了当事双方在整个案件裁决过程中的改变。例如欧洲法院指出欧足联不能毫无理由地反对新比赛的组织,然而2022年欧足联确实对新赛事的成立和授权规则进行了修订,这些新的修订是否符合欧洲法律,这是未来需要讨论的事情。
但是迪朗认为,在欧足联的决定符合透明、客观、非歧视和成比例的标准情况下,欧足联做出反对一个不恰当的新赛事的决定,将会是合法有效的。与此同时,A22也对2021欧超方案进行了大幅度改变,CEO赖夏特提出的新方案要比之前更开放和更加论资排行,因此被反对的难度会更大。
这些微妙的差异和法律诠释,让迪朗相信,这次裁决从体量来说无法和1995年的博斯曼裁决相提并论,顶多是一次“迷你博斯曼”,它有其重要意义,尤其是明确了职业体育要受竞争法规则约束,但最终他认为这不会像博斯曼裁决那样彻底颠覆体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