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王勤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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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个故事是我在写稿当天从挪威《晚邮报》上读到的。
故事主角是一个名叫特丽内·谢尔斯塔德·延森的28岁女孩。她是挪威女足顶级联赛球队吕恩女子精英俱乐部的中卫,身高180cm,头球出色,阅读比赛能力突出。同时,她又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修德律所担任全职律师。
踢足球和打官司都是极具竞争意识、以胜利为目标的事情,她是如何做到的?
对特丽内本人来说,问题的答案比提问者想象的要简单。她喜欢踢足球,也喜欢法律。
特丽内出生在北极圈里博德市以北30公里的一个小渔村谢林圭,那样的地方不可能所有人都是足球天才,也没有合适的训练条件,但她就是喜欢足球,而且充满了向上的动力,她和双胞胎姐妹一起跟男孩们训练。
她对胜利的渴望还伴随着强烈的正义感,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入大学法律系。她成绩优异,早早就得到修德律所的奖学金和多次实习机会。与此同时,她在足球上也持续进步,踢上了挪威甲级联赛(第二等级)。学习、踢球、兼职工作,直到她完成法律硕士学位并做过3年助理法官,修德律所给了她一份全职律师合同。
特丽内在那一刻考虑过挂靴,毕竟挪威女子足球收入很少,不可能是一辈子的工作,全职律师可并不轻松。但那时她的足球技艺也渐入佳境,好几个挪威顶级联赛俱乐部对她发出邀请,希望拥有这名中卫。最后特丽内选择回到她在学生时代效力过的奥斯陆吕恩女子精英俱乐部,俱乐部的人了解她的工作需求,就像修德律所的人也支持她的足球生涯一样。
所以,特丽内开始了为两件自己热爱的事情而战斗的生活。周中有工作,周末有比赛,她不会有什么休息时间。从周一开始,她通常从7点半就在奥斯陆的修德律所开始工作。她是一个专门处理纠纷、打官司的律师,每一天的主题都是赢。
她必须在16点准时结束工作,然后赶去训练。通常情况下,她进门的时候,队友们已经看过视频分析了。训练结束后是晚餐,22点左右准时睡觉。为白天的遗留工作加班是不可能的,她已经累瘫了。
特丽内说,越是律所工作紧张,她越是欣赏足球。球队成了她的精神避难所,她只专心足球,和工作完全切割开来。她甚至认为这是足球给她提供的一种特权,因为别的事情都不可能让人那么容易地从工作里走出来。
足球激发着她每一天的战斗欲望,她知道16点的截止线在那里,她没有任何时间可以浪费,所有不必要的事情都会被她抛开。反倒是在不必去训练的日子里,她注意到时间容易溜走,事情容易拖延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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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兴能够在专栏里加入这个故事,就像我希望每一篇专栏里都有普通人的身影出现。足球不是虚无缥缈看得见摸不着的上层建筑,它的根基始终是普通人对这项运动的参与,是普通人组成的社会对足球运动的支撑,从青少年培训到赛事的金字塔结构层层组织。
这篇专栏想聊的内容其实来自一个问题:为什么在西欧、北欧国家,不管是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这样的足球强国,还是挪威、芬兰、冰岛这样的三流足球国家,足球运动都能够得到正常的普及和开展,在这些国家很难形成一个像中国足协一样不但没有促进足球发展反而成为障碍的足球协会?
其实特丽内的故事能够提供一些答案。挪威不可能发展起金钱联赛,足球的基本组成就是普通人,他(她)们来自各行各业,其中不乏一些领域的佼佼者。
这种自下而上的足球体系建设,为西欧国家的足球发展提供了两个重要的资源:一是足球体系的建设始终不脱离人的尺度,始终以普通人能参加这项运动作为基准;二是各行各业人士的参与,例如法律人士的参与,当足球界需要法律支援、进行法制法规改革时,他们能够从足球和各自专业的角度提供自己的见解。如果未来某个时候,前女足球员、著名律师特丽内成为挪威足协主席,我不会感到惊讶。
换句话说,西欧各国的足球,甚至南美各国的足球,都不是因为这些国家各自出了一些英明的领导者为足球发展开创和制订了一套完美的体系,使他们百年受惠,而是社会为足球提供了充足的支撑,足球不是决策者的决策问题,而是社会的发展和维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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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看到有朋友说,随着中国足协大量官员被查,今年中国足球俱乐部在主场经营方面得到了更多一些的灵活放权,广告位增加了,为此感到高兴。
我却感到极度的悲凉。
中国足协贪腐现象如此严重,上一次扫黑以后又来一大批,原因恰恰在于足协强占了太多公共和私营资源,当一个人不必自己创造价值就可以管理大笔金钱,这样的氛围滋生腐败实在太容易了。
撰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专门找体坛国内老同事帮忙查询了中超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我在国外无法使用天眼查。结果不出意料:从2006年成立至今,中国足协一直占据着中超公司36%的股份,每个中超俱乐部只占4%的股份。
这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优秀的足球国家都没有的事情。足协原本只是一个负责协调全国足球运动正常开展的公共机构,不是进行投资盈利的私人机构,何从可以命令式地让自己成为职业俱乐部组建的职业联赛的大股东,从中捞取巨大的利益?而且,足协从事实上成为职业俱乐部最大的经营者,把职业俱乐部的主场经营权收到自己手里,这在世界足坛也是罕见的个例。
这件事在2006年左右曾经有过争论,足协一些官员的说法是,国际足联和亚足联比他们更黑,把电视转播和广告牌都垄断了。但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组织的国家队赛事不是职业赛事,国家队并不是职业队,足协和国足球员之间没有投资者和雇员的关系,中国足协这样说是彻彻底底的混淆概念。后来还发生了南勇在米兰向意甲联盟询问对方从联赛抽成多少的闹剧,当时足协的这帮始作俑者,自己内心同样是心虚的。时任亚足联秘书长维拉潘也看不下去,公开表示中国足协的做法是“拆地基盖屋顶”。
令人惊讶的是,时间一晃过去快20年,中间也经历了两轮扫黑反贪,这个抽取职业联赛血汗的做法一直没变。如果中超俱乐部不能像西欧俱乐部一样拥有全面的主场经营权,其实中国职业足球的未来是没有希望的,顶多也就是再来一次地产或某个别的暴富行业制造的足球泡沫。
我还是想回到普通人的话题,因为我也是一个既有胜利渴望也有强烈正义感的普通人。我对某个英明官员动用行政权力让足协退出中超股份不抱希望,更可怕的甚至是一些看似折中实际维护了足协从上到下命令式统治牟利的改革方案。
我更想看到的是,出现某一两个或多个诚实又勇敢的足球投资者,把足协告上法庭,从法律层面挑战足协对职业足球举世无双的垄断权。
这样的官司或许会输,但是输了无妨,它可以让普通人彻底心死,知道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正常投资足球是绝无可能的。但如果赢了,它又会是彻底改善中国足球环境的一次博斯曼判决,因为这将在法律层面确定未来中国足协不能再强暴职业联赛,只能专心去做自己的足球运动公共管理者和协调者的角色。
改革需要新思路,普通人从法律和法制角度通过打官司来推动行业改革,不仅有利于足球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未尝不是一种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