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热搜】变性人该参加奥运吗?包容?女权?公平?

耿鹏飞07-28 18:53 体坛+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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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播:体坛热搜研究所所长 大飞

本期话题:变性人应该参加奥运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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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举重运动员哈伯德将成为首位参加奥运会的变性运动员,她将参加女子87公斤以上级比赛,一石激起千层浪!

哈伯德是在2013年进行了变性手术,此前她一直以男选手身份参赛,虽然8年过去了,但这样的选手参加女子项目的竞逐,算降维打击吗?真的公平吗?

解读公平,分为三个维度:

①规则公平:规则的公平在于是否允许,国际奥委会在2003年通过其《斯德哥尔摩共识》,允许变性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条件是其血清中的总睾酮水平至少在12个月内保持在每升10纳摩尔/升以下,并且不能改变比赛方式,规则上只要哈伯德符合要求是可以的,至少不违规。

②事实公平:涉及两个问题:

睾酮素的男女差异大不大?

女性平均睾酮水平:0.00至1.7纳摩尔/升

男性平均睾酮水平:7.7至29.4纳摩尔/升

女性睾酮水平上限:几乎不可能超过5纳摩尔/升

所以,男性的睾酮水平远超女性,即便变性人降低到10纳摩尔/升,也远远高于女性。

睾酮素对竞技水平的影响大不大?

参考2011和2013年田径世锦赛近万名的女性运动员数据,高睾酮的女运动员速度比低睾酮的女运动员快2.1%至2.9%,以田径赛事做参考的话,这2-3%足以分出胜负。

因此国际田联划分的界限就是5纳摩尔/升,比奥委会这个10纳摩尔/升更严谨,而奥运会的标准显然是过于偏袒变性运动员了,事实维度的判定是:奥运的参赛许可不公平且规则不严谨。

③道德公平:其实是个伪概念,重要性低于事实公平和规则(法律公平),主要是舆论是否接受的问题。

本质上是包容性和公平性的PK,逻辑是公平肯定是不公平,看你能否包容。

目前看包容度不高,参考一个案例:著名的天生双性800米奥运金牌得主塞门亚仍因她特殊的身体饱受争议,即便天生双性大家接受起来都不太情愿。

未来是否包容,只能靠时间去检验,无非三种情况:

1个不能接受,多了是不是能接受(参考归化);

1个不能接受,是不是会修改规则,比如降低睾酮水平标准能接受;

无论如何都不接受,拒绝包容,取消变性人可参赛这个规则。

我们是否应该包容呢?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性别的权利,这是对人权的尊重,至于变性人这一群体,我们从道理上找不出拒绝他们参赛的理由的,因为这是这个群体获得平等就业机会的权利,如果不被允许,这就是另一种程度的性别歧视。

此外,也有人搬出女权,比如说女性运动员群体原本就在竞技能力、收入、市场等维度全面落后于男性运动员,如果允许身体优势非常明显的变性人参赛,那么女性运动员群体的权益将进一步受损。

其实,搬出女权,无非是想在男女性别对立上制造更多的舆论关注,本质没有意义,我们必须跳出男女性别对立的干扰项来看待这个问题:公平vs包容的PK,包容一定是可以和应该包容的,关键就看日后规则上如果将不公平转化成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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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鹏飞

体坛周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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