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足协在其官网发布《关于2021赛季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该通知表示,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公布获得2021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准入资格俱乐部名单的通知》,现将本赛季各级联赛球员转会、注册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未获得职业联赛参赛资格的原2020赛季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参赛俱乐部:江苏苏宁、泰州远大、内蒙古中优、北京人和、深圳壆岗和江苏盐城鼎立足球俱乐部的职业球员,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和原俱乐部、原单位解除原工作合同。
上述球员可在本赛季各级联赛的两个转会窗口中,办理从上述俱乐部转出的国内职业球员转会。有关球员不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国内球员转入名额,且没有数量限制。此前租借至上述俱乐部的球员应当返回原租出球员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