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王晓瑞报道
日前,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向巴甲豪门帕尔梅拉斯,开出一份价值2万瑞士法郎(约为12.4万巴西雷亚尔)的罚单。原因是该俱乐部在同中超山东鲁能的一桩转会谈判之中,加入到一项非法条款。2018年7月,格德斯从帕尔梅拉斯加盟到山东鲁能,转会协议之中规定:鲁能若将格德斯出售给其他巴西俱乐部,必须向帕尔梅拉斯支付300万欧元。目前,正是这项条款被认定“违反国际足联法规”,错误方在于帕尔梅拉斯俱乐部。
两年前格德斯转会鲁能时,据称这笔交易价值900万欧。但在转会过程之中,根据帕尔梅拉斯方面的报告称,转会费最终只有400万多一点。这很快引起各方注意,随后,国际足联也开始调查研究这笔转会之中的附加条款。
作为这份协议的一个先决条件,双方当时约定,如果山东鲁能在3年内,将格德斯出售或租借至除帕尔梅拉斯之外的任何一家巴西俱乐部,中国俱乐部必须要向绿衫军支付300万欧。但是,此举并不符合国际足联精神。实际上从2020年3月开始,国际足联专门调查类似情况,并一再强调称,禁止一家俱乐部的行为影响到另一家俱乐部的管理。按照巴西媒体披露,这份附加条款的设定,的确阻碍到格德斯之前同米涅罗竞技的谈判,因为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尽管国际足联的意思是,不希望提倡和使用这种机制,但至少在以前,这份附加条款依然是在生效。”
帕尔梅拉斯俱乐部在诉讼过程之中,否认这一机制违反国际足联法规。该俱乐部解释称,“双方只是为未来发生的事情设立一笔费用,目的是以防万一。”帕尔梅拉斯方面还表示,山东鲁能可以决定将格德斯出售至全世界任何一家俱乐部,包括巴西俱乐部。如果山东鲁能决定在未来,将该球员转会到除帕尔梅拉斯之外的其他巴西球队,将会收取额外费用,但山东鲁能是可以将该球员出售的。按照巴甲豪门的说法,这一附加条款,并不会构成对于俱乐部买卖的第三方影响,“双方无意将帕尔梅拉斯,置于决定或影响格德斯未来的位置。”而且已经降低格德斯的市场价格。“交易价值900万欧,山东鲁能所支付的转会费是400万欧,附加条款涉及的额外费用,则是300万欧。”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在其决定之中,并不接受帕尔梅拉斯的辩护。纪律委员会认为,这一附加条款,限制了山东鲁能俱乐部在有关转让格德斯问题上面的自主权。事实上,如果鲁能决定将格德斯出售到除了帕尔梅拉斯之外的任何一家巴西俱乐部,都将不得不支付300万欧。于是纪律委员会做出假设,倘若鲁能收到两份条件相似的球员转会报价,必然更倾向于把格德斯卖到非巴西俱乐部,从而以纯粹的金钱角度决定交易走向。
最终介于上述立场,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决定,处以巴甲帕尔梅拉斯2万瑞士法郎的罚款。同时指出由于该俱乐部一再违反相关规则,警告他们不要重复再犯类似错误。
对此,帕尔梅拉斯俱乐部律师安德烈·西卡,重申了他在诉讼过程之中表达的态度,即俱乐部没有违反国际足联法规。“我们并不认为这一附加条件,给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谈判造成限制。它只是一种商业行为,(山东鲁能)俱乐部仍然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出售。”帕尔梅拉斯坚持要向体育仲裁法庭(CAS)上诉,并表示即使罚款数额不高,也不希望就此被认定是一项不正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