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胡辣汤、图穷匕首见
近年来,到一些网红地点打卡、体验一些网红项目成为了时尚潮流。蹦床,凭借其刺激的体验迅速吸引了不少“弄潮儿”前来尝试,成为了网红项目之一,一批蹦床馆也应运而生。然而,自它走红以来,体验者受伤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也让人对它究竟是否安全产生了一丝疑虑。近日,一则江苏90后女研究生因为在蹦床馆体验项目不慎导致瘫痪的新闻,再次网红蹦床馆推上了风口浪尖。
5月25日,江苏徐州的90后女研究生琪琪,和男友及表哥一同前往一家蹦床馆玩蹦床,并体验了蹦床馆中设置的一个名为“人体炸弹”的项目。所谓“人体炸弹”,就是一个巨大的气垫,站在高处的人通过用力蹦将另一端躺在低处的人弹入海洋球池。
事发时,琪琪正是躺在低处被弹起的那个。但从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琪琪被弹起后她的身体发生了翻转,头部朝下一头栽进了海洋球池中,当即无法动弹。随后在男友、表哥及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琪琪被抱出了球池,并被担架抬走。
后来为琪琪治疗的主治医生周医生告诉澎湃新闻,琪琪被送到医院时症状为完全性截瘫、胸乳头连线以下失去知觉,双下肢不能动,大小便失禁。后来经过治疗已经转入普通病房,但因损伤比较严重,后续康复需要的周期会比较漫长。
令人心痛的是,琪琪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在搜索引擎搜索“蹦床受伤”这样的关键词,立刻就会找到许多相关报道:家住福州的小魏,在某网红蹦床公园体验时感到身体不适,后经医生诊断是脊柱脊髓损伤,医疗费就花去了10万余元;潇湘晨报报道称,长沙某大学生在和朋友一起玩蹦床时,左膝意外落到了蹦床外的金属围栏上,关节主要的4根支持韧带全部断裂,膝关节后方的神经血管均遭到挫伤;山东8岁女孩在玩蹦床时摔断右腿.......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在2019年的一篇报道中提到,仅在2017年,美国全国蹦床公园的急诊受伤病例就达到近18000人次,犹他州创伤外科医师克雷格·库克(Craig Cook)博士说,他已经治疗了约100例蹦床公园严重受伤的病人:大都是腿部骨折,脊柱受伤和头部外伤。
蹦床危险吗?答案是肯定的,“蹦床公主”何雯娜也曾对此表示过赞同。要知道,它最初是包含杂技技巧的竞技体育项目,在国际比赛中属于体操运动的一种,这意味着它是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掌握相关技巧的,是毫无疑问的高风险运动。
而比起运动员们使用的蹦床,网红蹦床馆中的蹦床由于连成一片混合使用,还存在着蹦床与蹦床之间的能量转移。研究蹦床公园设计多年的皮特·皮德科博士(Pete Pidcoe)告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这样的能量转移因为不可预测而变得很危险。此前在美国新泽西州,就发生过一起父亲和儿子一起玩蹦床,先跳上蹦床的父亲带来的回弹力量导致儿子骨折的案例。“就像被锤子击打一样。”皮德科博士这样描述这种力。
父亲带来的回弹力导致儿子骨折......
“蹦床运动其实是技术性很高的项目,如果没有专业人士做指导和保护是不能做难度太大的动作的。”运动康复专家吕明奎这样告诉记者。为了追求刺激和新奇,盲目尝试危险的动作显然不可取。
当然,任何运动显然都存在风险,因此在从事任何体育运动时首先要对此运动有基本的了解,也要对自身的能力有所了解。吕明奎告诉记者,从运动损伤角度简单分析,蹦床主要对身体的软组织损伤自己脊柱等方面都会有较大的风险,还有就是身体关节的损伤。“能称得上运动的就一定是存在技术层面的东西,蹦床之前的热身不容忽视。另外,最好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完成,这样相对安全。”吕明奎说。
这样的高难度动作就不要尝试了...
另外,蹦床这样的高风险运动,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尝试的。儿童、老人、三高人群等就不建议尝试这样的运动,青少年也应该在成人的监护下尝试。毕竟有一些风险孩子是意识不到的,监护人的一时大意很可能将铸成大错。
吕明奎提示,一旦出现运动损伤,应立即联系急救中心,另外,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查看受伤人员的意识是否清醒,保持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下,尽可能不随意移动受伤人员,等待急救人员的到来,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针对最近发生的消费者前往网红蹦床馆消费而发生意外,维权难度大;如何进行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体坛周报》专程邀请到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曾力律师为大家一一进行解读。
首先,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网红场馆进行消费之前,应了解该场所经营项目是否属于高危险性项目。若属于高危险性项目,消费者应事前了解询问经营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有无配备专业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情况。
对于经营者而言,开设网红场馆之前应确保从业人员、场地设备、卫生环境、安保措施等符合国标GB19079.23-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相关项目的要求。此外,经营者还应了解自身所经营的此类项目是否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应许可。在经营网红场馆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消费者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和充分风险提示。
其次,不要认为场馆签署了免责声明,场馆就没有了任何责任。曾律师强调:“在网红场馆消费前,运营方往往要求消费者签订带有如‘除场馆设备器械自身质量原因对本人造成的损害外,其他风险及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的免责条款的安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五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安全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属于对人身伤亡免责、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无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网红场馆运营方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而言体现为应按照《消防法》、《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防安全、设施安全、人员配备及提供相当的安保措施等。如因运营方未尽安保义务,如无相关资质、设施质量存在问题或员工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则运营方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消费者所受损害进行赔偿。
当然,如消费者自身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例如在运营者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后,存在明知自身状况不符合条件仍坚持参加,或未按照动作规范参加项目等情况的,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责任,应当在其自身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针对受伤后维权难的问题,曾律师也给出了相关建议:虽然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者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三十一条也规定了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但该责任系内部处分或刑事责任,而并非对消费者因此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实践中,消费者直接向监管机关主张责任较难得到支持,但其可以向监管机关反映举报要求其追究运营方的行政责任。
例如事件中这种高风险运动消费一旦发生意外,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尤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的证据和诊疗相关凭证,以便于事后维权。
具体而言,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向行政部门举报和提起民事诉讼两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消防、体育主管部门等就网红消费场所不合规之处进行反映举报,要求相关部门追究运营方的行政责任。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同时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运营商承担侵权责任。如事先签订的安全协议中对运营方安保义务进行了约定,也可以提起违约责任之诉,两诉择一提起。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录像证明事故原因,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诊疗凭证等材料证明自身所受损害。”
部分资料来源:澎湃新闻、央视、潇湘晨报、CBS新闻等,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