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超联赛将于2月22日拉开帷幕,近日,中国足协在其官网上发布《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中超联赛及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报名工作的通知》,这当中明确了俱乐部的冠名要求,即俱乐部队只能有1个冠名,并且只能是企业或者品牌名称。
关于报名时间,足协要求:(一)各俱乐部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中超联赛、预备队联赛球员报名工作的线下材料提交,并同步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完成相应报名工作;
(二)在注册转会期内,代表俱乐部队参赛的球员、替补席官员最迟应于比赛日上午9:00前完成注册及报名手续,方可取得当场比赛参赛资格;
(三)各赛区申报竞赛官员酒店、赛区委员会组织机构表、俱乐部队报名(除球员报名外)、体育场相关文件、联赛全国通用证件申请于2020年1月22日前完成。
而在关于俱乐部报名的俱乐部名称及简称中要求:
1.全称为:地域名+俱乐部名+俱乐部队冠名+“队”;
2.提供电视转播及其他媒介使用简称为:地域名+俱乐部名或俱乐部队名,简称长度不应超过6个字;
3. 请俱乐部同时申报俱乐部队的标准英文全称、简称及缩写,全称应与申报的俱乐部中文名称相对应,简称为地域名+ 俱乐部名,简称长度不超过15个英文字母,缩写不超过6个英文字母;
4.俱乐部名称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正式名称为准,不得在报名时自行变更;
5.俱乐部队只能有1个冠名,冠名只能是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得有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
6.报名与上述要求不符时,中国足球协会有权按照该俱乐部法定名称和俱乐部队冠名的上述规定,予以纠正;
7.一旦报名完成,队徽、俱乐部名称及俱乐部队名称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