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会史话系列(2):第一位身价百镑的球员

林良锋12-21 15:46 体坛+原创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林良锋

上回说到转会始自职业化。

本期咱们聊聊第一笔“巨额”转会是怎么来的。

足球职业化经历了艰苦的斗争,历时十八个月方告功成。从1863年(足总成立),到1884年职业联赛发轫前的二十多年里,球员都是业余身份,踢球之外得有营生,但总有俱乐部私下打赏。1879年足总杯,一家名叫达尔文的小俱乐部,两次迫使著名的伊顿公学重赛。伊顿拿到了晋级资格,达尔文的两名苏格兰球员拿到了钞票。他们是史上第一批靠踢球挣到钱的人。

那年头,几乎所有苏格兰的高手都南下(苏格兰在一八九三年才实行职业化,职业化之后也没有几家俱乐部开得出高薪);几乎所有南下英格兰的苏格兰球员,都私下接受俱乐部补贴,要么是一份工作,要么是实物奖励。给钱的也有,被抓到要挨罚。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实物补贴仍然是吸引球员转会的甜头。

诺丁汉森林主教练克拉夫想挖考文垂的中卫劳埃德,谈判的时候,劳埃德提出:能不能给解决一部洗衣机?克拉夫拍胸脯:包在我身上!他还真给劳埃德拉来一台半新的洗衣机。劳埃德报到那天,森林的几位女工追着他骂:原来你就是那个偷咱们洗衣机的贼!私下给钱的做法愈演愈烈,终于引发革命。1884年足总杯,兰卡夏郡的普雷斯顿北城,淘汰了伦敦东区的厄普顿公园,揭开了俱乐部争取职业化的序幕。


厄普顿公园指责普雷斯顿雇用职业球员,要求足总判普雷斯顿出局。这个争议蔓延开来,群情汹涌,差点推翻足总。三多十家北方俱乐部威胁:不批准职业化,我们另组一个不列颠足总。足总最后妥协。职业化立刻遇到难题:俱乐部关饷暴涨,索取高薪比比皆是。为牟取固定收入,职业化三年后,职业联赛问世。职业联赛意味着一年有固定的赛事,好比戏班子固定有场子。职业化初期,球员和俱乐部都是一年一签,即便俱乐部希望续约,球员不答应也没辙。

到了1893年,一些俱乐部觉得任由球员自主签约,极易导致有钱的俱乐部垄断人才市场,对运动发展不利。遂提出:为维持联赛的公平竞争,须保障俱乐部的利益;球员一旦签约,不得随意跳槽。足总于是更新注册制度,加了一条“续聘”,就是所谓的“续聘暨转会制度”。英国自诩“自由贸易”的倡导者和发起者,但这个制度的宗旨就是摧毁人才自由市场。法律界也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制度违法,戕害人权。直到一个叫博斯曼的比利时小人物拼死打官司,才引起足坛地震。这是后话。

这两个概念有何区别?

不加“续聘”,球员可以随时转会;有了“续聘”,踢球的哥哥你就完了。球员和俱乐部签约,如同卖身。即使约满,俱乐部不放,你就原地待着。此时,球员无合约无工资。这个极不平等的制度,居然在高唱人权的欧洲沿用了近百年,真是讽刺。不是家家俱乐部这么缺德和缺心眼。他们很快意识到:与其让球员烂在手里,不如拿他的注册资格做交易!延续近一个世纪的转会模式诞生了。

谁是史上第一位有偿转会的球员?无从稽考,但在转会制度出台这一年,有个名叫威廉·格罗夫斯的苏格兰幸运儿,抢在规矩出台前跳槽了,从西布朗加盟当地对手维拉,成为史上第一位身价一百英镑的职业球员。一百英镑什么概念?放在今天值一万三千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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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良锋

体坛周报英超主笔,国际足球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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