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律师总结陈词:主检官未制止保安破坏血样举动

肥柴11-16 03:12 体坛+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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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15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起诉孙杨及国际泳联(FINA)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举行。听证会第四个环节,各方发表总结陈词并进行反驳。律师罗伯-蒂索代表孙杨方面发表总结陈词,国际泳联律师维托兹在其之后也发表了总结陈词。

孙杨律师在总结陈词中表示,本案的问题并不在于运动员粗心,而是在于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携带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件。

孙杨配合了检查工作还完成了采血,在采血的时候他注意到DCA(兴奋剂检测助理,本案中也为尿检官)在偷拍他,这一点可以得到现场视频证明,DCA以及孙杨的认可。律师强调DCO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完整的身份证明,但兴奋剂检测官员(DCO)给孙杨提供的文件中并没有提及检测团队以及被检测运动员的名字,检测时间以及检测理由,DCO仅提供了FINA委托书,DCA仅提供了身份证而没有IDTM卡,护士则只有护士证而且同样没有IDTM卡,不能被算作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信息。

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孙杨律师指出孙杨并没有终止检测过程。“孙杨没有要求停止检测过程,他要求继续检测但与此同时需要检测团队提供身份证明,他很希望能完成这次检测。”

至于关键的损坏血样环节,孙杨律师称在DCO坚持要拿走取样外包装瓶的的情况下,孙杨被DCO的言论误导才会毁坏存有血样的采血管。“护士承认在DCO说‘去吧’之后把存有血样的瓶子交给了孙杨的随行人员,试图将血样取出。”孙杨律师还提及,在事发当晚的视频中可以看出,保安当时拿着锤子经过了DCO,但DCO并没有阻止保安的举动。

仲裁委员会对孙杨律师的质询在主要集中在检测人员资质方面——如果检测团队每一位成员都需要出示如上述他所提及的文件都才算有效资质证明,这是否意味着之前进行过的检测是否都是不合法的?孙杨律师方表示,反兴奋剂官员必须尽规则明示的一切可能证明自己的资质有效性。

随后发表总结陈词的FINA律师强调尽管DCO提供了一份委托书(Letter of Authority),但他人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如果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那也就意味着相关规定的存在毫无意义。“规则并不需要强制执行,但它们却不应是毫无意义的。”

FINA律师认为检测团队携带的委托书合规,但不足以完全证明团队资质,而运动员在资质授权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接受检测的。“在没有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也就不存在‘抗检’或者违反反兴奋剂规则一说。”但仲裁委员会依旧认为FINA需要解释对孙杨一案检测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否有悖于以往对于检测官员的要求。

文/肥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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