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兴:足协下达文身禁令立意不错但缺乏应有尊重

马德兴03-26 13:00

体坛周报记者马德兴述评

一场0比6的惨败,让里皮和他的国足又重新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中。但中国足协此时传出有关“禁止文身”的消息,颇有“挡枪眼”的味道,将原本对准国脚们的“火力点”全部都吸引到自己身上,不得不令人感慨中国足协的“公关术”。坦率地说,笔者也很讨厌“文身”,但文身与否则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力,恐怕没有人可以干涉这样的自由。

对于个性的错误理解

跟随中国足球南征北战20多年,记者发现,越是年轻的球员,如今越是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文身便是其中之一。2017年7月份,记者跟随中国95年龄段U23国足南下柬埔寨参加第三届亚洲U23锦标赛预选赛小组赛。当时,中国队与日本队下榻一个酒店。小组赛战罢两轮后,在中日对决的前一天上午,中国队和日本队恰好都安排主力球员在酒店前往游泳池恢复调整。双方球员都是光着膀子,中国队队员有的身前,有的后背,有的则包括手臂都有文身。反观日本队球员,除了个别球员在手臂上或手腕上刻有很小的文字之外,其余都干干净净。

尽管最终中国队在随后的比赛中以2比1击败了以小打大的日本队(日本派出的是U21队)、以小组第一出线,但比赛前一天那一幕,依然让记者记忆犹新——日本年轻球员所接受的传统教育、文化知识成都显然现在的中国年轻球员所能比的。而日本足球之所以能够领先亚洲,与年轻球员一门心思都是用在足球上有很大关系。

如今再次提及此事,笔者无意否定中国年轻球员开放的心态,也不想去评说这么做对还是不对,只是想表达:由于这些年来金钱左右着中国足坛,好与坏更多地是看钱多钱少,这本身就已经将中国足球引入到一个误区。相反,真正应该重视的教育、文化熏陶等问题的缺失,导致现在的年轻球员相互比较的不是球技、不是球品,而是谁的车豪华、谁的薪水更高,错误地理解了什么是“个性”,以为文身多、文身花,就是“有个性”。加上整个舆论、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良东西,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球员的思想与境界。

也正因为此,前国青主教练贾秀全去年接手U19国青队时,直言“想进国青队就必须去掉文身、不能染发等”,引起各界的共鸣、受到充分肯定,显然是一个积极的主意。不过,尽管如此,恐怕也不应该成为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的的手段。

阿联酋曾禁留奇异发型

实际上,当中国足协准备禁止文身时,很容易让人想起先前中国足协曾有过这样一个规定,即进入国家队的不得染发、不得戴金项链等。但由于这样的决定是在本土教练执教期间产生的,在外教接手之后,这样的规定最终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当此番中国足协再次准备采取类似之举时,笔者想起了上个赛季阿联酋足协所作出了一条类似的决定,即禁止球员留各种非常规发型,一旦违反,阿联酋足协伦理道德委员会将对球员进行处罚,并勒令重新修剪。决定一出,在整个2016-17赛季,共有46名球员受到处罚,不仅包括本土阿联酋球员,更包括外籍球员。其中,受罚最重的是曾在上海上港队效力的加纳外援吉安,受到罚款上万迪拉姆(当地货币)的处罚。而在本赛季中,最新一位受到罚款处罚的,则是效力于艾因队的巴西外援卡约,因为其发型类似于莫干西发型,被罚款1000迪拉姆(合人民币约1800元)。而且,阿联酋足协还规定:当场比赛裁判有权作出决定,如果认为发型不合适,可以禁止球员出场比赛。

阿联酋之所以对发型问题如此苛刻,有一个合适而正当的理由,就是由于该国属于穆斯林国家,他们可以认定奇特的发型违反了本国的传统文化,因而可以明令禁止。而实际上,像沙特阿拉伯早在2012年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件事:目前依然是沙特国家队队长的瓦利德·阿卜杜拉赫曾被当值裁判以“非穆斯林”头发发型为由,禁止其代表沙巴布队出场参加沙特一场国内联赛。

换而言之,像西亚的国家因为涉及到宗教信仰、宗教文化传统等情况,可以实施在我们看起来“完全没有道理”的禁令。但是,就中国足球乃至中国文化而言,文身的问题是否应该明令禁止?存在争议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立意不错选错方式

从中国足协不希望球员文身的情况来看,应该说其出发点是好的,就是希望球员能够展现出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民众已经越来越开放,逐渐开始接受欧美文化,已经不再将文身当做一种“禁忌”。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相关规定、实施禁令,恐怕与社会的发展背道而驰,更与足球这项运动本身所追求、提倡的开放、透明相悖。而且,从足球运动本身来说,它倡导的是一种“尊重”,就像我们可以不喜欢文身,但并没有权利去禁止他人文身,这是一个社会人起码的观念。所谓“尊重”,就是尊重球员、尊重教练、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与足球相关的从业人员,但是,这样的禁令,恐怕就已经失去了起码的一种尊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国足球需要重视文化建设、需要培养有个性的运动员,作为管理者,我们可以明确追求什么、提倡什么。譬如,类似像文身一事,我们可以明确不鼓励、不提倡,但是,任何人没有权利去干涉他人要做什么,只要其所作所为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同时,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何为“个性”?何为“足球文化”?如何真正建设“足球文化”?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认识,然后才能采取相关的行动来给足球人补上这一课,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以行政命令方式来解决类似的问题。现在的中国已经进入21世纪的“新时代”,我们需要有一种包容、宽广的胸怀去拥抱一切合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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