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用制度严打“黑中介”,将提高“培训补偿”费用
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黑中介”利诱了青少年球员以及他们的家长,扰乱了转会秩序,也影响了培训单位的热情。中国足协对“黑中介”也一直处于严打态势,致力于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只要俱乐部或者培训单位提供确凿的证据,中国足协会立即严惩中介代理人,绝不姑息。
对于到了签订职业合同年龄最终却没有选择培养俱乐部的球员,中国足协除了让注册转会制度更加科学、完善之外,还在“培训补偿”上做文章,希望培养球员的俱乐部能够做到限度得到补偿。比如说12月份在广东惠州进行的注册转会会议上,中国足协就提出了增加“培训补偿”的方案,并希望得到广大俱乐部以及地方协会的帮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在新的“培训补偿方案”中有两个重要变化:一是将每年的补偿费用继续提高,比如第一级别的中超俱乐部球员由现在的每年10万元改为每年30万元(从12岁开始算起);二是将“培训补偿”的年限由现在的12岁起,改为5岁起。此前,有些俱乐部有了U5队伍,从5岁开始就培养球员,5岁至12岁是一个空白,新的规定出台之后,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在培训补偿和联合补偿方面,绝大多数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以及相关培训机构的警惕性不够。其实,对于自己培养的球员,应该从小建立一个完备的档案,并且及时追踪自己培养球员的去向。如此,只要自己培养的球员在23岁之前转会,就立即向新的俱乐部发去索要联合补偿费的函件,钱应该在30天内拿到。非常遗憾的是,在这方面,所有的培养单位都做得很差。
因为“财务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各职业俱乐部在转会费方面有很多招数,最终看到的转会费和实际转会费可能有很大的差距。过去,多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名球员的转会费是2000万,但是显示的却是100万甚至是50万,培养单位能够拿到的联合补偿费太少,也让培养单位失去了索要的兴致。今后,随着中国足协在2020年推出强大的“财务监管”措施,这方面肯定会得到改观。
在青少年球员首次成为职业球员方面,是否一定与培养俱乐部签订首个职业合同?对于这样的建议,中国足协其实很为难。到了应该签订职业合同的时候,球员有自己选择职业俱乐部的权利,如果强行规定必须和原培养俱乐部签订首个职业合同,可能与FIFA的精神不符。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转会制度接轨FIFA的前提下,任何一个重大抉择,都要慎重。
另外,也曾经有人建议中国足协可以出台一个“限薪令”,假设青少年首次成为职业球员的时候,只要原培养俱乐部提供的合同年薪不低于规定数额,球员就要和原俱乐部签订职业合同。问题是,中国足协目前并没有对职业俱乐部的球员“限薪”,因此也就缺少为青少年前限薪的依据。
不过,从保护俱乐部的利益、积极性,以及打击“黑中介”利诱球员和家长的角度讲,为青少年球员首次签订职业合同时出台一个限薪令,不失为一个“过渡办法”。当代理人市场彻底被规范,代理人的诚信体系建立起来之后,就不会存在球员被“拐卖”的情况。
如果中国足协无法出台硬性的规定约束球员必须和原培养俱乐部签订首个职业合同,除了足协方面提高“培训补偿”之外,还需要职业俱乐部去做更多的准备工作。比如,从小就实施“温情管理”,给小球员和家长为温暖的感觉,早打感情牌;不是通过最终的成才结果决定是否与球员签订职业合同,而从小就通过“大数据”对小球员做出科学的判断,提前和球员以及家长“预定”好该名球员,然后签订一份既能保证球员属于自己,又能让家长认可的协议,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