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意见:夏季转会期将对亏损俱乐部收取引援费用
6月14日,中国足协正式下发关于征求《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来遏制目前中超联赛中出现的外援引援费用过高的情况,此举目的在于控制俱乐部成本,已达到中国足球和中国职业联赛健康发展。
文件中说明将对中超盈利与亏损俱乐部进行明确区分,并以进行公式的各俱乐部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定标准。而对于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中国足协将对应收取与转会费等额的引援调节费用。文件中指出,对于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4500万元/人(约合588万欧元),国内球员不超过2000万元/人的引援调节费用将会全额返还给俱乐部用于青训建设,并不冲抵俱乐部原有的青训资金预算。但若相关俱乐部引援资金超过此范围,则不享受这条政策,仍然全数收取引援调节费用,并将该部分费用全数用于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同时,俱乐部以租借方式从国外相关联俱乐部引援,若租借费用低于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的转会费时,则以原俱乐部转入该球员时的转会费为基数收取引援调节费用。
中国足协同时在文件中指出,目前联赛中出现很多引援不合理的情况,出台此政策目的在于规范球员转会,维护职业足球市场秩序,促进中国足球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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