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良志:干货!你必须知道的竞赛规则

肖良志05-21 22:49 体坛+原创

  全媒体、全景转播背景下,足球赛场上几乎没有死角。全民都是评论员,所有人都是主教练和裁判员,让足球比赛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壮观景象。但是,无论是专业解说员,还是专职评论员,对“竞赛规则”的掌握很少,结论自然会有太多偏差。

  1、“禁区”早就改为“罚球区”,罚球区线上犯规,也是点球。

  很早以前,有“禁区”一说,但是,FIFA早就将禁区改为了“罚球区”(过去称谓的大禁区、小禁区统称为现在的罚球区)。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的专业评论员、解说员中,有很多人根本就不清楚这样的变化,也不去学习“竞赛规则”,所以还沿用过去的东西。这种情形下,球迷自然难以理解全新的罚球区定义。

  另外,有些解说员和评论员很多时候都会说“禁区线上犯规”是否判罚点球会有争议,实际上,罚球区也包括罚球区的白线,就像是皮球在边线白线或者底线白线上滚动算是场内一样,在罚球区线上犯规,就是在罚球区内犯规。如果守方在罚球区线上对攻方球员犯规,也要判罚点球。

  案例:重庆力帆客战辽足,郑涛对詹姆斯多次犯规,后将詹姆斯踢倒在禁区内,当值主裁判石祯禄果断判罚点球。随后,有些媒体称郑涛的犯规在禁区外(罚球区外),有的媒体称犯规是在禁区线上(罚球区线上),不应该判罚点球。

  2、裁判可以将比赛官员罚令出场,但不能出示红牌。

  经常听到有些解说员和评论员表示,某某教练员被主裁判出示红牌罚出场外,实际上,裁判员有权将比赛官员(包括教练员和领队等,但必须是在替补席名单内)驱逐出场,但是无权对他们出示红黄牌。

  裁判员能够出示红黄牌的,就是在场上比赛的球员,以及坐在替补席上且在替补名单内的球员。

  3、广州恒大VS江苏苏宁,第48分钟,R马越位无疑。

  这场比赛进行到第48分钟,拉米雷斯远射时皮球打在恒大防守球员的身上,处于越位位置的马丁内斯拿球后射门,曾诚扑出。期间,R马可能也认为自己越位,打门的时候有些随意。整个过程完成之后,第一助理裁判员没有举旗。他用耳麦和当值主裁判王哲沟通之后,王哲认为此球越位,所以第一助理后来举旗示意越位。

  按照竞赛规则要求,皮球虽然打在广州恒大球员的身上,但并非恒大球员主动处理皮球失误后落在R马身前,所以此球越位。

  2012年3月16日,北京国安VS上海申花,上半场快要结束的时候,徐云龙传球之后,上海申花的3号球员跳起头球解围失误,皮球落在越位的朴成身前,朴成进球有效。

  主动和被动,是判断上述两个案例是否越位的原则。可惜,无论是2012年还是2017年,解说员和评论员都没有依照这个规则来评判。

  4、比赛中对球不对人的动作和对人的动作不同。

  只要开着声音,经常会听到解说员和评论员称谁的动作太大,不应该;谁的动作很危险,不应该等等。实际上,足球场上有很多动作,所以裁判员都要通过平时的努力去学会识别不同的动作。很多对球不对人的动作看上去很大,但其实没有太大危险。欧洲联赛中,经常出现大动作的场面,球员通常都不会有什么情绪。

  对于那些明显够不到球,依然对着人做出动作的,危险性就很大。比如说张池明对柏佳骏超远距离滑铲,就是可以得红牌的危险性动作;在长春亚泰和广州恒大的比赛中,在铲不到球的情况下,郑智侧后方剪刀腿铲翻谭龙,属于危险性动作等等。此类动作,在2017赛季过去的10轮比赛中有很多,中国足协和裁判员要引起注意。

  5、死球状态下,暴力行为的性质有不同。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认为死球状态下,一方对另一方球员有动作,就属于暴力行为,应该得红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竞赛规则的要求是大力推击动作属于红牌性质的暴力行为。如何掌握好尺度,需要裁判员积累更多经验。

  6、《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准则》中的“比赛中”涵盖赛前、赛中和赛后。

  赛前,是指球队抵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赛前;赛中指比赛中以及中场休息、暂停等;赛后,指比赛结束后球队离开体育场区域。

  所以,无论是赛前违纪还是中场休息、赛后违纪,都会按照纪律准则进行处罚。郜林赛后对球迷扔鞋事件,就是发生在“赛后”范围内;R马如果真的赛后竖中指,将难逃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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