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公告:浩克未殴打于明 保留上诉黎兵等人权利
5月6日晚,上海上港主场3比0战胜贵州智诚。赛后,黎兵爆出浩克拳打智诚助理教练于明一事。事后,上港主教练博阿斯以及总经理隋国扬都对此事予以否认。事后,黎兵再次做出声明,表示用人格担保此事属实。5月7日,上海上港俱乐部又通过微博发布声明,表示浩克殴打于明一事纯属子虚乌有,俱乐部将保留对黎兵等人上诉的权利。声明内容如下:
2017年5月6日,2017中国平安中超联赛第8轮上海上港3:0战胜贵州恒丰智诚,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中,贵州恒丰智诚队主教练黎兵未经核实即向媒体公开发表我俱乐部球员胡尔克打助理教练于明的指责,并在中国足协规定的新闻发布会后召集贵州媒体单方面采访于明扩大了不良影响。当晚,黎兵在个人微博上再次称胡尔克“突然出拳挥向于明并击中于明额头将他打倒在地”。
我俱乐部高度重视该起事件,请求主管人员查明事件的真实情况。比赛监督和赛区组委会、公安部门在赛中和赛后反复查看了监控录像,对我俱乐部表示“没有发生打人事件”。我俱乐部本着对中超联赛与相关球员负责任的态度,于今天上午再次到赛场核查当时的监控录像,确认不存在黎兵教练和于明教练所说的胡尔克将于明打倒在地的情况。
基于以上查明的事实,我俱乐部发表如下声明:
一、 我俱乐部球员胡尔克不存在单方殴打贵州恒丰智诚队助理教练(翻译)于明的事实。
二、 贵州恒丰智诚队主教练黎兵与助理教练(翻译)于明在公开媒体发表的不当言辞,挑起外籍球员与中国人的敌意,对我俱乐部和中超联赛造成不良的影响,涉嫌违反《中国足协纪律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我俱乐部保留诉诸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权利。
为此,上海上港俱乐部要求贵州恒丰智诚俱乐部立即让黎兵和于明及相关媒体删除与事实不符的公开报道。我俱乐部希望中超联赛的足球从业者,能够依照中国的法律和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足球比赛的良好秩序和公平竞赛的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