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指导"足协业务 阎世铎时代政策有望复辟

肖良志01-05 20:35 体坛+原创

  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去年12月14日,我曾经报道了中央领导关心和关注天价外援、天价年薪的事宜,预言将要出台“限薪令”。1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相关记者时表示,建议中国足协出台政策,抑制俱乐部过度烧钱,做好本土球员培育和青训方面的工作。

  1、总局对足协继续“扶上马,送一程”

  2015年8月17日,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正式脱钩,中国足坛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不过,国家体育总局除了在政治方面继续领导中国足协之外,还确定了“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并且专门出台了一份文件,确定总局和足协各自的职责。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上级一直非常关心中国足球领域的改革,并且对天价外援和天价年薪现象等非常关注,中央相关部门还要求中国足协提交16家中超俱乐部引援费用和薪资情况。中国足协专门给16家中超俱乐部下发了通知,要求把各自引援费用和薪资情况上报足协。

  在上述背景下,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班子加强了对足协工作的“指导”。此前,外界报道总局领导建议姚明担任中国篮协的主席,并兼任中国男篮国家队主帅。其实,总局新任领导苟仲文对足协的工作也很重视,并召集足协班子开会,共同研究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成立、外援政策等相关事宜。

  像对篮协一样,总局领导对于职业联盟的主席也有具体的人选建议。

  按理,足协脱钩之后,总局确定了“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是为了把控改革的方向,不能参与足协的具体工作。此番“指导”足协业务,应该是在上级关注改革的背景下,希望中国足协能够按照《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快各项改革的进程。

  即使如此,由国家体育总局来讲足协一些具体政策方面的建议,不合适。

  2、阎世铎和郎效农时代的政策有望复辟

  2000年,阎世铎上任之后,在圈内人士的建议下,出台了甲A联赛每场比赛没队必须有两名21岁以下球员出场的规定。当时,这份规定只是规定了每场比赛出场的21岁以下球员的人数,并没有规定出场的时间。所以,很多俱乐部都应付了事。

  后来,因为俱乐部对此事意见较大,中国足协取消了该规定。

  最早限薪的时候,中国足协确定的球员封顶年薪是100万;在奖金方面,则是1分20万,即平球奖金20万,赢球奖金60万。所以,球员当时的最高转会费是500万。很多俱乐部因此签订了“阴阳合同”,一些球员的转会费达到700万甚至1000万以上,只不过都是暗箱操作。

  2004年中超面世后,当年3月份,中国足协在武汉召开了中超委员会会议,郎效农主张的“限薪令”在这次会议上达成了共识:每家俱乐部每年的营业收入应该达到3000万或以上,一线队球员的工资和奖金总额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5%,不再具体规定球队的赢球奖金。

  这个“限薪令”,也是为了抑制过高的工资和奖金收入,让俱乐部的财务保持一个相对良性运转的状态。

  非常遗憾的是,中国足协在这方面并没有坚持这份新的限薪令,也就是说,中国足协当时没有把这份限薪规定转化成“红头文件”下发,各俱乐部也就没有按照55%的原则执行。

  其实,在职业联赛尤其是中超发展的过程中,足协当初制定了一些借鉴世界足坛经验的良好制度,可惜中国足协自己朝令夕改,没有严格执行。比如说,当初郎效农制定的“中超18条”,对各俱乐部的训练基地、梯队、青训、场地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照此执行,现在的中超软硬件都不是目前的局面。足协领导后来更改规定,放宽条件,导致现在的软硬件建设落后太多。

  如今,当总局建议中国足协在财政制度、球员薪资、21岁以下球员上场、青训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时,无疑是阎世铎和郎效农时代政策的复辟。

  斗转星移,足协领导拍脑门的决定,让中国足球走了太多弯路,也蹉跎了太多岁月。

  3、足协一直酝酿俱乐部“破产机制”

  中国足协内部有一些高人,他们熟悉国内足球现状,了解世界足球,有一些科学先进的想法和建议。比如说,关于俱乐部“破产机制”。早在2006年的时候,中国足协曾经组织过大规模的调研,当时有中层官员专门阐述了引入欧洲俱乐部“破产机制”的重要性,可惜足协领导无人当回事。

  最近几年,足协内部依然有人在研究欧洲的“财政公平制度”,不对球员的具体薪资做出设定,而是为俱乐部整体财务设立临界点。超过了红线,就按照不能参加亚冠联赛、限制内外援引进、取消内外援引进、降级或者取消注册资格的限度进行处罚。

  取消注册资格或者将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驱逐出职业联赛,实际上就相当于“破产”。当下,除了个别俱乐部之外(辽足此前几乎年年盈利,但是今年1850万欧元引进了乌贾,估计难以再盈利),几乎找不到一家能够盈利的俱乐部。豪门俱乐部每年的亏损比中小俱乐部更加严重,有些豪门俱乐部每年的亏损肯定超过7亿,有的亏损额度甚至超过了10亿元。

  所以,如何界定破产的界限,非常重要。豪门俱乐部将所有能够转化为营业收入的钱全算上,最多也就在4亿元左右。如果投资达到12亿元,亏损至少在8亿元。因此,财政公平制度,应该是设定俱乐部的投入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几倍,而不是单纯看亏损的情况。

  在外援引进方面,我们和欧洲方面有所区别。在欧洲,欧盟国家统一使用欧元,没有汇率换算。中国职业俱乐部购买外援,无论是欧元、美元还是英镑,都需要换算汇率,必须考虑进去。中国足协须确定一个俱乐部收入上报制度,而且上报的数字必须是真实的,然后根据所有俱乐部的收入情况,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财政公平制度。

  这个财政公平制度,既要保证俱乐部的财务状况不至于太差,也要保证职业联赛能够引进高水平的外援和外教,以保证职业联赛的生命力和活力。

  4、中国足球界应共同建立责任意识

  足球是游戏,更是事业。

  从去年12月份开始,中国足协各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限薪、限制外援(今后出台更狠的外援限制政策,也是可能的)、青训、本土年轻球员上场制度等都有涉及。

  除了这些政策之外,中国足球界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统一建立起发展中国足球事业的共识,中国足球人没有真正负起自己应有的足球责任和社会责任。说白了,中国足球处于初级阶段的时候,职业俱乐部的职业素养欠缺,缺少应有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一线球队负责的同时,忽视了俱乐部建设、梯队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

  其实,我们从各俱乐部对待预备队联赛、足协杯赛比赛的态度,就能看出各自的责任心。如果大家都能按照规律做事,重视所有正式比赛,认真做好梯队(青训)工作,中国足球也一定不是现在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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