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水平有高低,执法尺度必须要统一

肖良志10-17 22:27 体坛+原创

  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

  2016赛季至今,我对裁判的执法问题报道和分析较以往少了一些。当裁判员的酬金被砍掉一半,当这份职业并不足以让他们过上体面的生活,也不会带来更大尊严的时候,我们需要给他们更大的舆论空间,来减小常人无法触摸到的巨大压力。

  应该说,裁判们很努力,也非常辛苦。不过,当舆论给予的空间足够大的时候,裁判员也应该更好地提升业务水平。即使业务水平难以在短期内真正提高,最起码也要做到执法尺度的统一。这种执法的统一尺度,不仅仅是指裁判员个体上的,还有整个裁判群体的执法尺度也应该统一。

  尤其是在涉及到能够改变结果的越位、点球、红牌判罚上,必须尽最大努力做到准确。要知道,有时候,一家俱乐部和一支球队一年的心血,就可能因为裁判员的一次或者几次重大错漏判而付之东流。

  所以,裁判员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比外界对他们的要求更加苛刻。足球场上,裁判们每一次“降格处罚”,都是在助涨职业联赛的不良风气;裁判们每一个明显的重大错漏判,都是在透支自己乃至裁判这个群体的威信。不是说不能有错漏判,毕竟裁判是人,不是机器。任何的错漏判,要尽量做到是谁在那种情况下都可能犯下同样的错误,这样就会化解掉很多矛盾。

  1、最近三个赛季,为什么中超的违规违纪现象直线上升?

  自从2014赛季以来,中超联赛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增多(2014赛季80多起,2015赛季120多起,2016赛季至今已经140起左右),其中暴力行为、严重犯规、指责和辱骂裁判员等案例增多。造成这种现状的,一是俱乐部的教育不够;二是从业人员的“规则意识”不浓;三是裁判员在场上对一些动作“纵容”,降格处理种下了恶之花。

  关于规则意识的问题不再赘述,相信所有中国足球人看到“规则意识”这四个字,都会变得很严肃。因为,这是我们所有中国足球人的短板,没有例外。

  所谓降格处罚,就是该红牌的时候,裁判员出示了黄牌;该黄牌的时候,裁判员手下留情;该出示黄牌从而因“1+1”将球员罚下的时候,裁判员自己蔑视了“裁判规则”。

  这方面的问题,我也不再赘述。因为,自从2014年以来,我都做过详细的统计,甚至我还专门就裁判员对豪门俱乐部和草根足球俱乐部的降格判罚进行过数据统计,“豪门哨”、“主场哨”的确存在。

  其实,对于裁判来说,你们在场上越是坚持“裁判规则”,越能获得所有人的尊重。即使那些所谓的豪门或者难缠的大俱乐部,也会向你们竖起大拇指。因此,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请我们的裁判们不要再瞻前顾后,不要再权衡得罪豪门还是得罪草根队伍的得失,只管按照“裁判规则”公正执法就是了。

  而公正执法的前提,就是根据“裁判规则”统一尺度。前金哨李俊说:“在场上不是我要和你们过不去,而是你们违反了规则之后,我按照规则执行处罚。不是我在罚你,而是规则在罚你。”读懂这些话,就一定能够在场上做得更好。

  2、“回避原则”还要更加完善和精细。

  在足球的世界里,技术的确可以做到大同。但是,技术和规则都是由人去执行的,只要是人,就会主观,就会存在很大的短板。因此,在处理同样问题的时候,做法也一定会不尽相同。

  比如说,回避原则。其实,全世界通用,只不过,在我们的足球环境里,需要更加完善和精细,才能做得更好。

  在裁判委派方面的“回避原则”,既要考虑地域性,也要考虑历史恩怨纠葛。这种历史恩怨纠葛,不仅仅是现役裁判上的,还有裁判监督和俱乐部的相关历史恩怨。只有把一些可能影响到比赛或者裁判监督报告的因素尽量考虑在内,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与冲突。

  谁都知道当年的“谢天谢地谢人”的故事。但是,中国足协在委派裁判监督的时候,却派了当年执法河南建业比赛的裁判员去担任河南建业相关比赛的“裁判监督”,就是典型的没事找事。

  有那么多的裁判监督,为什么非要派当年的直接当事人之一?说明工作还是不够细致。

  另外,有的裁判员和某支球队积怨颇深,且有的裁判员执法某支队伍比赛的时候,多次出现重大错漏判,为什么非要委派这名裁判去执法比赛?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偶然,状况出得多了就会加剧矛盾。

  3、裁判员不能总在一只羊身上薅羊毛。

  有些俱乐部扬手是春,落手是秋,谁都忌惮他们。有些俱乐部风里雨里紧追慢赶,吃上的总是最后一口饭,搭上的总是末班车。这些草根,也更能忍气吞声。有时候,这种软弱,可能就会给人造成错觉。反正错了你也不闹腾,执法的时候就对他们松懈了。

  所以,中超赛场上有时候就会出现裁判员对着一只羊使劲薅羊毛的情况。有些裁判员也邪门,上次执法这支球队出现问题,再次执法的时候依然如故。究竟是这支球队让裁判蒙圈,还是裁判见了这支球队就蒙圈,傻傻说不清。

  因为速度快,对抗激烈,裁判员的错漏判成为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身处游戏之中,所有的球队在裁判身上都有吃亏或者占便宜的时候。不过,有些球队遭遇的错漏判太多了。

  比如说河南建业。黑晓虎执法的时候,出现问题;黄烨军执法的时候,出现问题;还有的裁判也出现了问题。

  2014赛季的时候,他们是被错漏判最多的。从赛季初就是如此,以至于到了4月底的时候,河南建业不得不到北京交涉。2015赛季的时候,情况没有好转。黄烨军执法河南建业主场和贵州人和比赛的时候,对于张烈那么明显的红牌动作视若无睹,有些点球也被忽略。

  2016赛季,河南建业被漏掉的点球几乎要数不清了。有几场比赛,都存在2个漏判点球的争议。包括上周刚刚结束的第27轮中超,河南建业客战上海绿地申花,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而且,在上海绿地申花获得点球以及河南建业认为漏掉他们点球的时候,当地的电视台都有意取消了慢镜回放。

  本赛季,河南建业获得两个点球,是最少的两支中超球队之一。如果加上被漏掉的点球,数字也许就变成7个,甚至更多。有了这些点球,河南建业现在也许就稳居前四,准备2017年打亚冠了。即便如此,河南建业也早就保级成功,堪称打不死的小强。

  其实,如果我们的裁判员能够统一执法尺度,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对于点球,如果是乱军之中漏判,情有可原。如果是在两个人防守一个人,从背后放铲且没有铲到球的情况下漏判,就不可原谅。

  想想顾春含漏掉的长春亚泰那个明显的点球,是不是对于长春亚泰来说可能是天堂与地狱的分割?关键的时候,一个重大的错漏判,就可能是在判一支球队“走人”。

  最后,我再次强调裁判员压力很大,非常辛苦。中国足协应该给予裁判员真正的高薪,让他们每年的收入达到50万以上,才能让裁判员在规则的支撑下真正强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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