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人事调整纠纷升级:提请劳动仲裁!
足协人事调整纠纷升级:提请劳动仲裁!
12月24日,中国足协财务主管苏小春一纸诉状递交到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撤销调离中国足协通知,恢复本人工资发放,履行聘任合同。是否受理,7日内就会有明确结果。如果不受理,苏小春将按照规定在15日内将中国足协告到北京市人民法院。
一场普通的人事调整变为人事纠纷后,最终升级到法律层面。
此前,中国足协决定调离三名中层干部林卫国、陆煜、苏小春和三名工作人员李晓旭、付玉培、郭辉,并给六人安排了去处:林卫国调到中国篮协,陆煜调到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苏小春调到总局财务中心,李晓旭调到信息所,付玉培调到奥体中心,郭辉调到体育文化中心。最终,林卫国赴篮协出任青少部副主任(正处级),陆煜赴训练局担任行政处副主任(正处级),李晓旭前往信息所报到(享受副处级待遇)。
苏小春、付玉培、郭辉等三人认为中国足协应该按照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的文件尊重他们个人的选择,继续留在中国足协工作。期间,发生付玉培举报中国足协副主席魏吉祥事件,让这次人事调整变得更加复杂。由于中国足协和上述三人的态度都很坚决,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对峙局面。中国足协按照自己的程序,从12月份开始停发三个人的工资。
12月24日下午,苏小春前往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认为中国足协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单方面解除与自己签订的聘任合同,符合《人事争议管理规定》的范围,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中国足协撤销苏小春的调离通知,回复工资发放,继续履行相关聘任合同,该聘任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规定,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7日内明确是否受理苏小春的仲裁申请。如果受理,中国足协和苏小春必然会在仲裁庭据理力争,最终的结果难以预料。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苏小春将会在15日内把中国足协告到法院。